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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文化部和国家林业局的公开信

天将明 谦语谦言 2023-11-10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林业局,


您好,今天想说的是一件极简单的事,一点都不复杂。就是看到了很多违法盗猎、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甚至包括对野生动物的残忍虐杀,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怎样将法律赋予我的举报权利付诸实施。


这些行为很难通过拨打某省市县镇的野保电话去揭发、举报,因为它们都发生在网络上。但却长期每天都在真真切切地发生(几乎是24小时都有),并通过某些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传播。尽管这些违法行为都是可以亲眼看到的,但却很难知道它们发生的具体地点。


第一次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已经是2016年7月份了,距今已有7个月之久,至少这7个月以来每天都有很多盗猎行为通过网络进行直播。主播们通过直播进行娱乐并获利,观众们通过观看直播获得某种满足感。


简单点说,就是各种网络打野直播盛行,说盛行一点都不为过,因为直播的人很多,涉及到的地域范围很广、时间跨度很长、关注并观看直播的人则更多。一个直播间少则有几百上千,多则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人关注。尝试向直播平台举报过几次也是没什么反应,更谈不上有什么实际效果。


于是只好将这个问题、这个现象简单总结并向文化部和国家林业局汇报,以期尽快采取措施彻底斩断此等违法犯罪行为肆无忌惮的传播,并将那些长期进行非法盗猎的人绳之以法。


涉及到的网络直播平台有:

斗鱼、虎牙、熊猫、奇秀、六间房等等。


捕猎的野生动物有:

野鸡、野兔、竹鸡、竹鼠、野猪、獾、果子狸、蛇、蝎子、野鸟(斑鸠、乌鸫、虎斑地鸫、夜鹭等等)。甚至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


主要捕猎工具和方法:

猎套、猎夹、猎狗、强光灯、弹弓、陷阱、挖洞、烟熏等等。


对此我有一些疑问

1 不知道对于此类网络上盛行的传播非法盗猎、虐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文化部和国家林业      局是否知晓?

2 若知晓,为何一直不采取任何行动任由此种违法行为在网络上传播?

3 若采取行动,将会怎样行动?什么时候行动?

4 盗猎和虐杀野生动物的人肯定是涉嫌违法犯罪的,那么为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传播途      径的网络直播平台有没有责任和过失?


如果说打击传播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某些技术上或执行上的困难,困难是什么?也请告诉我们,相信网络的力量,网友的力量,一定会有能立竿见影的好办法。


因此我有一些诉求

1 严惩通过网络长期传播非法盗猎、虐杀野生动物行为的个人;

2 对于直播平台审核、监督、管理不到位也要进行追责或处罚;

3 彻底斩断此种违法犯罪行为在网络上的传播渠道,禁止直播平台出现任何涉及“打   野、”“打猎”、“野味”等内容的信息,这些内容对大众极易产生误导。


关于要采取怎样的行动我也有一些建议

1 既然这些违法行为通过网络传播,那么也许就可以通过网络发出“通缉令”,号召全民举报找到那些长期非法盗猎的人;

2 各个地方森林公安、林业站应当加强巡护,并进行更细致全面的普法宣传;

3 约谈直播平台,尤其是打野直播较多的熊猫、虎牙、斗鱼等;

4 勒令各直播平台禁止直播涉及“打野”、“打猎”、“野味”等关键字的内容;

5 各直播平台应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放在网站醒目位置,其正面宣传效果和影响一定是巨大的。


既然直播平台为此类直播长期提供方便和途径,并在监督、审核、处理方面做的不够!那么就应该有相应措施弥补此前的过失。为建设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出一份力。


总之,网络打野直播不仅公然违反和挑战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而且在网络上产生着巨大的负面影响,与和谐社会和我们一直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也是背道而驰。


当传播非法盗猎和虐杀野生动物变成一种娱乐方式,一种赚钱获利的方法,相关部门还能坐视不理么?要知道网络的力量和传播效应是巨大的,若再不加扼制和积极引导后果可能会是灾难性的!


此致

     敬礼


2017年2月26日

野保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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